“别去这家烧烤店,我和兄弟去了一次,结果我急性肠胃炎犯了,室友消化道感染了……”一条大学生在校园“表白墙”上的吐槽帖,本想提醒同学“避坑”,结果却把自己“坑”进了法院。近日,大连某高校学生因匿名发帖差评烤肉店,被商家以“损害商业信誉”起诉,最终被判赔5000元并公开道歉。网络吐槽的边界在哪?没证据的差评算不算侵权?律师提醒:“表白墙”不是“法外之地”,发言需谨慎。
大学生“表白墙”上吐槽被起诉
赵刚是我市某高校的一名学生,去年12月的一天,他在校园个人建立运营的“表白墙”上匿名发帖,内容为:“兄弟们别去这家烧烤店,我和兄弟去了一次,结果我急性肠胃炎犯了,室友消化道感染了,这两天也是挺难受的。”文中附上了烤肉店的2张照片,照片中烤肉店的招牌清晰可见。该帖迅速引发学生群体关注,大量转发导致烤肉店客流量骤降,经营惨淡。
赵刚在“表白墙”上发帖的第二天,烤肉店门可罗雀,老板高先生一打听发现,自己的烤肉店被一个大学生在“表白墙”上“表白”了。高先生说,自己经营的这家烤肉店就在这所学校附近,主要客户群体就是这所学校的学生。烤肉店刚刚装修,开业才不到一周,食材都是新鲜的,不可能引发肠胃炎。由于是匿名拉伯配资,高先生无法得知发帖人身份,一时不知如何应对。
无奈之下,高先生委托北京市盈科(大连)律师事务所的王金海、李鑫律师代理自己维权。两位律师接到委托后,第一时间通过“表白墙”固定了证据,同时通过“表白墙”创建者获得了发表不实“表白”大学生的微信号,通过进一步调查核实,确定在“表白墙”上发帖的就是赵刚。
高先生以“虚构事实损害商业信誉”为由向旅顺口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请求判令赵刚立即停止侵权行为,公开赔礼道歉;同时,赵刚在学校“表白墙”上发帖澄清事实,为烤肉店消除影响,恢复名誉,同时要求赵刚赔偿烤肉店经济损失20000元。
法院判决大学生公开道歉并赔钱
法院开庭审理了本案。赵刚称,自己确实是在烤肉店消费后发生呕吐、腹泻等症状,虽然自己确曾向“表白墙”投稿,但“表白墙”仅是一个由学生私人运营的微信账号,发布内容仅对朋友圈好友可见,不属于公众号的公开传播拉伯配资,不构成对烤肉店名誉权的侵害。
烤肉店一方指出,赵刚提供的诊断书显示症状发生在烤肉店吃饭后三天,而在这三天内,赵刚还吃过多顿饭,无法证明是烤肉店食物导致的问题。烤肉店强调,若赵刚认为就餐后出现不适,应通过正规渠道反映或投诉,而非在“表白墙”上发表未经证实的言论,致使烤肉店商誉受损。
法院经审理后认为,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、声望、才能、信用等的社会评价,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,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、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。本案争议焦点为赵刚在“表白墙”上发布的信息是否侵害烤肉店的名誉权。赵刚发布的信息并非私密或仅对发布者可见,已经扩散并对烤肉店的声誉造成了实际影响。综上,烤肉店主张赵刚侵害其名誉权的诉讼主张,有事实与法律依据,予以支持。
近日,法院作出判决:赵刚于判决生效之日立即撤回此前在“表白墙”上发布的内容;赵刚于判决生效之日立即向烤肉店公开赔礼道歉,在“表白墙”上连续十五日发布“此前我发布的‘兄弟们别去这家烧烤店,我和兄弟去了一次,结果我急性肠胃炎犯了,室友消化道感染了,这两天也是挺难受的’内容未经证实,我侵害了烤肉店的名誉权,向其赔礼道歉”,并附店铺门脸照片,将以上内容置顶、对所有人可见;赵刚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烤肉店赔偿经济损失5000元。
“表白墙”乱象频发,匿名不是护身符
王金海律师表示,线上“表白墙”和“万能墙”通常是由个人运营的网络账号,常见于高校中。近年“表白墙”违法案件频发,湖南一学生因在“表白墙”曝光“渣男”被判书面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。有些学生在“表白墙”上发帖说喜欢某某女同学,引导大学生之间互相猜忌,还有些学生,甚至找人替课、替考也通过“表白墙”发布广告,引发学校关注。“网络空间”非法外之地,学生在“表白墙”和“万能墙”上发表言论时需牢记:事实为依据,理性为前提,法律为底线。
王金海律师说,针对烤肉店,消费者有权批评监督,但需基于客观事实。赵刚未能举证烤肉店的菜品有问题,亦未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调查,并且用贬损性语言在“表白墙”上发表不实语言,侵害了烤肉店的商业信誉,“表白墙”的“表白”扩大负面影响,超出合理评价范围。
李鑫律师说,一些未获学校授权的“表白墙”和“万能墙”存在低俗炒作、隐私泄露和不实信息等违规内容。建议学校加强监管,未获授权的应关停不得运营;学生也应当自律,不可利用匿名性特点发布不实言论。(文中人物为化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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